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關于MPA學員提交查重論文的通知(深圳校區)
作者:畢業通檢測 發表時間:2021-01-15 15:02:15 瀏覽次數:443
各位學員:
受疫情影響,哈爾濱校區177次MPA專業學位碩士論文查重、答辯工作計劃線上進行。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學校規定,我校所有碩士學位研究生,須接受校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聯網檢測。未接受論文檢測的,學校將不受理其答辯申請。
二、材料提交要求
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學位管理規定,因導師負有論文真實性連帶責任,進行聯網檢測的學位論文需由導師郵箱提交,請學員自行聯系導師于2021年3月4日16:00前將所有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溫老師郵箱:[email protected](此郵箱只接受深圳校區學生的查重論文)。
每名學生一個文件夾,文件夾命名格式:“學院-學號-姓名”,如“深圳校區-16SP10001-張三”。文件夾內需包含的材料如下:
1、電子版學位論文:論文電子版要求為word文檔,無需簽字。文件命名格式:“學院-學號-姓名.doc”。
2、《哈爾濱工業大學學位論文誠信承諾書》:模板見附件1,學員填寫基本信息并附本人電子簽名,導師審核無誤后電子簽名確認。文件命名格式:“學院-學號-姓名-誠信承諾書”。
三、注意事項
1、提交查重的論文即為正式稿論文,一經提交學員即進入學位申請階段,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換論文,請學員務必保證封面至個人簡歷內容齊全、格式規范,含圖表。
2、由導師郵箱提交即默認導師同意提交論文查重,不交承諾書以及不是導師郵箱發送者不予以查重,逾期后果自負。
3、查重范圍:從封皮到封底,通篇檢查。
4、論文重復率總體不能超過5%,單章不能超過15%。
如論文重復率總體或單章超過標準,或有其他論文作假嫌疑的,將視嚴重程度、根據學校要求進行論文情況說明。凡是檢測結果存疑的論文,本次不予受理其作者的答辯申請。
學位分委員會依據《哈爾濱工業大學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細則》對存在學術不端情形的論文進行審核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校學位委員會。
抄襲和剽竊、偽造和篡改、研究結果重復發表等違反學術規范的行為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并將處理意見通知本人所在單位。論文檢測結果的處理按我校《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執行。
5、注意圖表規范,表格、文字不能做成圖片。
6、未參加由新華社或e拍照進行的統一“畢業圖像信息采集”的學員,請務必于1月20日之前聯系溫老師,提交自行在新華社采集的、與學信網“碩士學歷照片”一致的電子及紙質版照片。
7、提交查重論文后將建立微信群,屆時另行通知。
聯系人:溫老師
咨詢電話:26634099
深圳校區經濟管理學院
2021年1月14日
碩士論文查重:http://m.yydsdq.com/check/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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